各有关单位人力资源部(人事处)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完善人才素质测评知识体系,发展人才测评事业,建立人才测评服务行业规范,探索建立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帮助各企事业单位解决人职匹配、掌握员工需求、规划职业生涯、建立完善绩效管理体系等技术性问题,中国人才交流协会、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展“人才测评师”的培养与认证工作。于2006年4月下旬在北京开展培训考试工作并授权北京华夏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此次培训代理单位。 人才测评技术已经成为全球人力资源管理重要的技术手段之一,谁掌握这门技术谁就能在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降低成本,减少风险,获取真正适合本组织发展需要的人才。人才测评师是一个全新的职业,是未来组织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一个重要的岗位 ,有着非常好的就业前景和职业发展空间。 对符合一定专业资格,满足一定从业年限的专职人员予以定向、专业、系统的培训,并通过统一规范的考试程序,向成绩合格者颁发《人才测评师资格证书》(中级)。现将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管理咨询公司、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从业人员;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工作人员;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及人才测评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人才测评师的报考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 1、大专毕业、连续从事相关管理工作满5年者; 2、本科毕业,连续从事相关管理工作满2年者; 3、人力资源管理、心理测量学,人事管理等专业已获硕士学位者。
三、培训内容: 心理测量学(智力测验、人格测验、成就测验、职业测验)、实用人才测评技术、胜任特征模型和评价中心、人力资源管理等五部分。 四、课程收益 能够掌握心理测验、评价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在人力资源管理各个环节中正确使用各种职业心理测试—文件框、面试、情景评价等多种测评手段进行人员测评,准确解释测评结果,提出咨询建议,并能参加评价中心试题的编制工作。在人员招聘、选拔、岗位设置、绩效评估、员工职业生涯规划等工作中发挥重大作用。
五、培训师资: 国内人才测评业权威专家以及具备测评操作经验的专业人士担任讲师,集中面授并结合案例分析。
六、考试及发证: 培训结束后即进行闭卷考试,分为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部分。成绩合格者由中国人才交流协会、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共同颁发《人才测评师资格证书》中级证书,全国通用。
七、培训时间及缴费 1、培训时间:2006年4月19日至23日,考试时间:4月23日下午 2、费用标准:320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试及评审) 注 明: 食宿自理
八、报名须知 报名时请详细填写《人才测评师资格证书》认证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两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电话: 010- 88555466 / 81935296 传真:88554647 联系人:安老师 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