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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者的知识技能和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决定在全国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级职业资格上岗取证工作,我校面向社会举办人力资源管理助师(师)职业资格培训,学员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后,可获得国家统一印制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从事该职业的必备上岗证。 ◆劳动者求职、任职、就业的资格凭证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 ◆境外就业与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出国公证的有效证件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符合其中一项)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申报条件: 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工作7年以上; 大专学历: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 大本学历:从事本职工1年以上。 收 费:1300元/人 包括培训、串讲、鉴定、教材费(四本指定教材及一本考试指南) 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申报条件:需取得助师资格证书后; 中等学历:从事本职工作10年以上; 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职工作8年以上; 大本学历:从事本职工作6年以上; 具有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工作3年以上。 收 费:2380元/人包括培训、串讲、鉴定、教材费(四本指定教材及一本考试指南) 二、 培训内容: 基础知识、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 管理、劳动关系管理。 三、 培训时间与地点: 西区培训学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内(航天桥) ★ 报名地点:增光路大学生就业之家 B007室 (航天桥) ★ 咨询电话:68985772 传 真:68986632 ★ 联 系 人:费老师 Email:zyrc@263.net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2006年5月 四、报名办法: 1、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 2、 填写报考申请表,近期免冠黑白照片2寸两张、一寸3张。 五、授课教师:劳动部指定权威专家、教授进行授课指导。 |